根据《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精神,经项目单位申请,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组织项目验收专家组对2021年大丰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对照项目实施方案,验收组进行现场查验、查看台账资料及相关票据,并就项目实施有关事项进行质询,验收组一致认为盐城市大丰区张本良家庭农场建设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相关内容符合项目要求,拟通过验收,现就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2021年大丰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及补助情况表(第二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3月17日-23日),如有异议,请向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15-68858189)反映。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6日
2021年大丰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及补助情况表(第二批)
序号 | 建设主体 | 建设地址 | 建设内容 | 建设容积 (立方米) | 财政补助金额(万元) | 备 注 |
1 | 盐城市大丰区张本良家庭农场 | 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鼎丰村 | 建设保鲜库3个,开展土建、钢架建设,购买冷库架子600套等 | 2847 | 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