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对象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日期 |
1 | 盐城广兴印染有限公司 | 印染技改项目未批先建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责令改正,罚七万零九百五十六元 | 2022.5.9 |
2 | 盐城禾创建材有限公司 | 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防尘措施、未设置严密围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 | 责令改正,罚款一万四千五百元 | 2022.5.9 |
3 | 盐城市大丰区老港沙石场 | 鹅卵石粉碎制沙项目未批先建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责令改正,罚款四千七百一十五元 | 2022.5.9 |
4 | 吴以云 | 未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综合利用,并造成环境污染,拒不改正 | 《盐城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四条 | 责令改正,罚款三百五十二元 | 2022.5.9 |
5 | 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 | 通过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排污许可浓度排放大气污染物、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工艺要求废水、不规范贮存危废废氧化铝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及第二款、 | 责令改正,罚款九十万二千元 | 2022.5.9 |
6 | 大丰区大桥镇潘南养猪场 | 未及时贮存、利用或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 | 责令改正,罚款六千一百八十八元 | 2022.5.10 |
7 | 盐城市大丰区新国阳蛋鸡养殖场 | 未及时贮存、利用或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 | 责令改正,罚款八千八百二十元 | 2022.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