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租赁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3 来源: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行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经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批准,受新丰同丰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新丰镇人民政府决定公开租赁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地块座落

宗地面积(

规划用途

产业

类型

租赁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投资强度(万元/亩)

亩均税收(万元/亩)

起始价(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次)

竞租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2023-新丰(镇)-01号

金丰路东侧,江苏伟鑫热处理公司南侧

12432

工业用地

5年

1.0

45%

6%

/

250

12

37.2960

1

7.4592

备注:1、土地开发利用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根据土地规划用途需要按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进驻建设项目需符合区域规划和规划环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相关要求;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按审批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管理等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

2、拟新上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法依规办理各项报件审批手续后开工建设。

二、租金及租金的支付方式

本次挂牌租赁的起始价为5年的租金价格,土地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清。

三、租赁对象

租赁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规定不允许者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51%。

四、竞买申请办理

有意竞者于20233260900分至20234318时00分内,自然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到盐城市大丰区新丰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报名。通过资格审查,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租。逾期不接受报名。

五、公告、挂牌、报名、保证金缴纳时间和地点

1、公告时间:2023360900分至20233251800分。

2、挂牌时间:20233260900分至20234418时00分

3、报名时间:20233260900分至20234318时00分

4、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3260900分至20234318时00分

5、报名、报价、挂牌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新丰人民政府办公室。

若在挂牌时间截止前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报同价或另有要求加价的,则按拍卖规则进行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本次挂牌不设保留底价,挂牌起始价即为租赁底价,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竟得人。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租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1、联系电话:0515-83218969

2、联系人:季自爱

3、收款人全称: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

4、开户行:农商银行大丰营业部

银行账3209825201201000002181



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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