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规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和《盐城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结合我区实际,草拟《盐城市大丰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征求广大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5月13日-2022年5月19日; 意见反馈邮箱:wjy68852164@163.com; 联系人:王家燕; 联系电话:0515-68852164。 附件:1. 大丰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rar 2. 《盐城市大丰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起草说明.doc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3日 |